听证会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刚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冯志广、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赵文海、省安监局副巡视员王新国等9名听证人出席,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会和法工委全体人员,省政协、省安监局等省直有关厅局、省法学会、律师协会、省社科院有关人员、各设区市人大法工委负责人、14名陈述人、14家新闻媒体和来自省直有关部门及社会代表共180余名旁听人参加。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冯志广讲话指出,《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修订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对加强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把这一条例作为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扎实推进。该条例经两次常委会审议并报经省委同意,将提交至1月8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来自国企、民企、微小企业、保险公司、检测检验机构、乡镇、开发区、省直部门、有关高校和律师事务所的14名陈述人分别从不同角度,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条例中涉及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基层安监人员保障、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等焦点问题各抒己见,积极出谋献策,就条例的体制、内容、文字等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