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全生产月主题日前已确定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分。总理在回顾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时总结了成绩指出了工作的不足,在2017年工作总体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中,明确了安全生产的任务要求,尤其强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供给侧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等部署,也同时对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转变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作风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了企业要落实五大主体责任,并建立起隐患治理监督机制。企业是生产的主体,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见》第二部分“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第(六)条规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其中包括以下五条内容:
一、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二、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三、完善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跨地区、多层级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五、国有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