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率先出台行动总体方案 14个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发布时间:2020-04-30来源:河北日报

河北日报讯(记者潘文静 通讯员孙一鸣)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于4月26日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落实方案,确保有关工作任务在我省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总体方案提出,行动在河北重点分2个专题和14个行业领域深入实施,分别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冶金、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旅游、燃气、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等行业领域。

行动计划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2020年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为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

总体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行动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双下降”,较大事故进一步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总体方案明确了行动的主要任务: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着力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总体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完善法规制度,不断完善我省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体系。强化保障能力,强化财政支持、信息支撑,加大培训基地创建力度,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加强安全生产宣教。严格问效问责,充分运用通报、约谈、曝光、警示、下达整改令、纳入“黑名单”等有效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